2025年6月9日
是第十八个“国际档案日”
本次主题是
“请听档案说”
国际档案日的由来
1948年6月9日—11日
联合国教科文组织
召开了一场专家会议
会上决定成立国际档案理事会(ICA)
国际档案理事会ICA
2007年11月
国际档案理事会决定
将每年的6月9日定为“国际档案日”
2013年
国家档案局决定自该年开始
把每年6月9日即“国际档案日”
作为档案部门的宣传活动日
你认识档案吗?
档案是压箱底儿的?
档案是锁藏在储藏室的?
档案是灰蒙蒙的古老文件?
档案是帮助我们
了解过去、论述现在、准备未来的
珍贵文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中,档案的表述为:“本法所称的档案,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文明、军事、外事、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、图表、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。”
关于档案有哪些法律法规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于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。根据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〉的决定》第一次修正。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《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〉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》第二次修正。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》于2023年12月29日国务院第22次常务会议通过。2024年1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2号公布,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。
关于档案,哪些事情不能做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第七章第四十八条明确指出: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,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、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:
(一)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;
(二)擅自提供、抄录、复制、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;
(三)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;
(四)篡改、损毁、伪造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;
(五)将档案出卖、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;
(六)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,被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;
(七)不按规定向社会开放、提供利用档案的;
(八)明知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而不采取补救措施,造成档案损毁、灭失,或者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整改的;
(九)发生档案安全事故后,不采取抢救措施或者隐瞒不报、拒绝调查的;
(十)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,造成档案损毁、灭失的。
END